|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13348 | 分类: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16 | ||
| 标题: |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市级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 ||||
| 文号: | 襄安〔2023〕4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安〔2023〕4号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市级
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强化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9〕1号)的规定,市安委会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认真进行分析评估,决定对宜城市振兴大道运管所家属院一处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等7处重大安全隐患(具体见附表)实行市级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1.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加强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科学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资金,切实做到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严防隐患整改销号前或整改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要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协调、督办工作机制,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强化责任,严格销号
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隐患销号程序及时向督办单位报送书面申请,由督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督办单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申请审核销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隐患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附件:2023年度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定稿).xls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