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机构地址:襄城区环城南路162号
办公时间:
电话:0710-3442110
机构职能 :
襄应急党〔2021〕33号
中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印发《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襄办发〔2019〕29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调整的批复》(襄机编办〔2020〕19号),经局党委会研究,现将《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2021年11月3日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印发 |
附件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根据《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委编办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调整的批复》,制定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对外交流合作、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机关安保、考勤管理、后勤服务、资产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家安全、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大事记编纂等相关工作。
2、拟订机关有关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任务审批等管理工作。
3、承办局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负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局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局主要领导批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总上报及督促检查。
4、负责机关综合性重要会议、综合性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与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综合管理,指导本系统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机关涉密网、公文传输网管理。
5、负责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审核、编号、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收发、分办、运转、归档及机要、文印、密码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6、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统一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故举报除外)登记、分办、汇总、答复工作。
7、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8、统一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统筹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事故灾难、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的应急力量调度、应急救援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导县(市、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与管理。
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安排、应急调度及值班文电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2、统筹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指导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落实预案编制规划,实施编制、演练、评估、修订工作;负责有关应急预案备案审核工作。
3、统筹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力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资源库,完善救援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县(市、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
4、根据应对重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指挥协调机构的部署,负责应急力量调度、应急救援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统筹负责全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等工作,组织衔接应急指挥调度;指导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6、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
7、负责衔接大数据管理,建立应急管理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完善指挥调度功能;为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才管理、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老干部管理、关系下一代、统一战线等工作。承办党委会议。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培训机构、基地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务员管理、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干部人事档案、个人事项报告和干部(公务员)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招录、考核、任免、监督、奖惩、培训等工作。
3、承担应急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
4、负责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管理、职称改革(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评选表彰等工作。
5、负责培训机构、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操作资格考核工作。
6、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和健康体检等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7、承办局党委会议;负责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8、承担局机关统一战线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风险监测和救灾保障科
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牵头建立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和研判会商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风险研判会商;牵头负责自然灾害普查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防抗救一体化工作机制,统筹综合减灾工作,牵头负责灾情统计、损失评估、核查上报、灾害救助等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拟订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调拨与管理。指导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分配、管理、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落实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主要职责
1、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牵头建立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和研判会商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风险研判会商;牵头负责自然灾害普查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牵头负责灾情统计、损失评估、核查上报、灾害救助等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3、牵头建立综合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及示范创建;组织协调重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建设;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组织指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5、牵头组织全市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相关工作;承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因灾毁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等相关工作。
6、组织编制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适用标准;负责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调拨和日常管理;负责省级代储应急救灾物资的接受、管理;指导监督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
7、组织指导全市救灾捐赠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承担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分配,协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信息。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自然灾害综合防御科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落实自然灾害防抗救一体化工作机制要求,统筹重大自然灾害具体灾种的监测预警、防御应对、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参与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会商,根据会商意见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紧急信息发布机制和系统平台,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督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主要职责
1、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2、落实自然灾害防抗救一体化工作机制要求,统筹重大自然灾害具体灾种的监测预警、防御应对、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4、负责拟订市级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领域应急演练工作;组织拟定市级地震和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及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组织拟订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防灭火领域应急演练工作。
5、参与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会商,根据会商意见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紧急信息发布机制和系统平台,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督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协助开展灾情统计、损失评估、核查上报工作。
6、承担全市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授权发布指挥调度指令;协助上级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7、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资金和物资分配、管理,协助开展相关绩效评估。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危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下同)、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危化工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负责全市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拟订全市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规程、标准;组织拟订监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应急演练工作。
4、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工作。
5、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监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拟定相关建设标准。
7、指导监督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8、依法参与监管行业领域的有关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安全审查把关。
9、参与监管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监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安全生产基础科
承担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下同)、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下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拟订全市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规程、标准;组织拟订监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应急演练工作。
4、指导监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拟定相关建设标准。
5、指导监督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6、依法参与监管行业领域的有关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安全审查把关。
7、参与监管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监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会商机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并督促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消防安全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市、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工作。
4、承担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工作。
5、承担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合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结案等工作;监督县(市、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相关事故查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6、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会商机制,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7、拟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8、统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
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相关事项。
10、协调消防安全管理。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政策法规科
研究起草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下同)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承担应急管理领域重大许可、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法治建设及普法等工作;统筹协调应急管理领域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深化改革、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
2、承担应急管理领域重大许可、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负责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
4、负责全市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承办“案审会”;组织编制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牵头负责事故举报信息核查处置工作。
5、牵头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考核管理。
6、建立主流媒体合作机制,统筹协调应急管理领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典型推介、安全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7、牵头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深化改革、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下同)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应急管理相关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编制预算内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科技装备、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等工作,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装备和内部审计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直属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应急管理相关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及安全生产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
3、负责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申报、管理;编制预算内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管理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科技装备、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等工作;拟定有关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创新计划、应急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管理相关装备配备使用。
5、承担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标志等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协调相关科研机构、专家队伍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专家技术数据库。
6、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装备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财务会计和经费管理工作。
7、承担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市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群团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市委工作部署、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和局党委决议,统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理论武装工作;承担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公开、文明创建、“双拥”工作、道德讲堂、党员帮扶、走访慰问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6、承担并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督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7、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