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8-04-05

机构名称: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机构地址:襄阳市襄城区环城南路162号

办公时间:

电话:07103442110

机构职能 :


襄安监组〔2018〕17号


关于调整局机关科室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局“三定”方案及人事变动情况,为进一步理顺科室职能,规范机关管理,构建起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监察科)

1、组织协调管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及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综治、精神文明、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老干部等工作。

4、承担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受省局委托,组织全市安全监管系统监察执法人员的换证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乡镇监察员培训发证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

1、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环保、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职责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三同时”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挂牌督办工作。

2、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及评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5、负责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6、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1、负责全市矿山(含尾矿库和地质勘探)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含汽车)、电力、烟草、轻工、纺织、商贸、饮食、供销、粮食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中央、省、市属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外)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省安监局委托发证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关闭;参与全市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1、负责全市化工、医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和省局委托发证衔接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参与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1、负责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工作。

2、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日常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立法的调研和草案起草、规章制定及标准拟订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安全生产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重要报告,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调研、典型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含审批事项改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和“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

(七)机关党委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协助局党组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

5、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部备案。

6、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各科室除完成上述工作职责外,还需完成局领导统一安排的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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