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7-09-25

机构名称: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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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10〕5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襄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牌子的通知》(襄机编〔2010〕44号)、《关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的批复》(襄机编〔2011〕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建议提案、督办、政务信息、综治、保密和值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应急值守、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环保、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拟订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典型经验的调研、总结和交流推广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市内矿山(含地质勘探)以及煤炭经营企业、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含汽车)、电力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全市相关行业生产安全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关闭;参与全市矿山及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监督检查市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烟草、轻工、纺织、物资、商贸、饮食、供销、粮食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安全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相关行业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及评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重大行动,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事故救援工作。
六、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制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承担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生产培训科 
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网站建设;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人员的教育、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监督检查本局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对局党员干部实行党章、《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察;监督检查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监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职权受理和调查处理有关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九、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工作;依法实施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监察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受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举报投诉,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市局负责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工作;接受市局业务领导和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工会
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会员的发展与管理,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工作;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彰奖励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积极开展职工业余文娱、体育和读书活动,搞好宣传报道,配合共青团和女工组织,依法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干部职工当好家,理好财,办好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财务核算制度,积极收缴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按时做好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工会干部能真正代表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