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4272 | 分类: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19 | ||
| 标题: |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5·26”一般煤气中毒事故调查结案的通知 | ||||
| 文号: | 襄应急发〔2021〕14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应急发〔2021〕14号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5·26”一般煤气中毒事故调查结案的通 知
中共南漳县委、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11时20分,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煤气站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191.8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的规定和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5月31日,成立了襄阳市政府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5·26”煤气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科学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问责处理建议,形成了《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5·26”一般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报经襄阳市政府同意并批复,现将事故调查结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襄阳龙蟒钛业公司“5·26”煤气中毒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请你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南漳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将落实情况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5·26”一般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关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5.26”一般煤气中毒事故调查结案的通知.pdf
2021年8月19日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