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40072 | 分类: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30 | ||
| 标题: | 通报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三起典型案例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襄阳某某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企业 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9日,襄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襄阳某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执令书》并于3月10日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襄阳某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叁万元(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襄阳某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过次此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治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并进行闭环管理。
襄州区应急管理局对陈某
(襄州区某某车厢加工厂)业主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工贸、特种作业、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7日襄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陈某(襄州区某某车厢加工厂)车间内有多名无证焊接人员从事电焊作业,4月6日襄州局执法人员到该加工厂进行现场核实,发现该加工厂有1名工人在从事电焊作业,在对作业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后,该名工人无电焊工作业证,执法人员对该个体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襄州)应急责改〔2023〕Z-29号,责令限期整改。
【处理结果】
经现场核实和调查询问,该加工厂内一名电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上岗作业,襄州区依法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该个体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当事人作出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特种作业时有着较大风险的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根据新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被列为重大事故隐患,本案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未充分认识到特种作业的风险性,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教育后,当事人充分认识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并及时到相关培训机构报名学习电焊工操作资格证,同时按时缴纳了罚款。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零售户邓某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13日,保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保康县个体经营户邓某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行为。
【查处理由及结果】
当事人邓某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规定。对当事人邓某处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圆)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邓某虽然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采购和销售非正规渠道进货的烟花爆竹产品。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渠道的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其主观上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私自采购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有依法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且将非法采购的烟花爆竹进行销售,违反了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邓某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处1000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监管部门需加强对零售门店的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执法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通过此类案件教育相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一步规范守法经营行为,避免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