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2822 | 分类: | 应急管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6 | ||
| 标题: |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2024年全市自然灾害及生活救助情况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2024年全市自然灾害
及生活救助情况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2024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核定。2024年,我市自然灾害以低温冷冻、洪涝、风雹、干旱为主,其中2月遭受2轮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7月中旬小清河、唐白河流域发生了五十年不遇的洪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市29.9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紧急转移安置9700人;因灾倒损房屋13户2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26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55亿元。与近5年灾情均值相比,2024年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因灾倒损房屋间数分别下降54.46%、33.80%、95.93%,因灾转移安置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39.93%、28.29%。从地域来看,受灾相对较重的地区主要有襄州区、南漳县、谷城县、樊城区,其中襄州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69.10%。
面对严峻的自然灾害态势,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如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持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构建了统分结合、防救协同的工作格局和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实现了“四无一到位一保障”,即无人员伤亡、无溃堤垮坝、无大面积房屋倒塌、无较大地质灾害发生,应急“叫应”落实到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不断提升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围绕灾情管理、应急救助、灾后重建、物资保障等多点发力:一是全力抓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推进市、县、乡、村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灾后及时组织工作组赴受灾一线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争取应急救灾资金438万元,下拨衣被4650件,切实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二是合力抓好因灾倒损住房重建。严格按程序核定2024年度因灾倒损唯一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10户,指导各县(市、区)整合政策资金、定期调度推进、严格检查验收,通过县、乡、村三级协调联动,共筹集灾害救助、农房保险、社会救助、帮工帮料等各类资金及物资折款60余万元,实现了10月底完成年度倒房重建任务,12月底所有重建对象搬入新居。三是着力抓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9月上旬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冬春需救助评估工作,科学核定2024年全市冬春需救助对象,并于12月底组织8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同步督导地方足额配套分担资金,有序开展冬春救助款物发放工作,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286.54万元、物资2.59万件,救助16.09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