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8-15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3718 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8-15
标题: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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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0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管控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领域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场所,确保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领域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领域、粉尘涉爆领域、消防领域、交通领域、城市建设领域、烟花爆竹领域和异常工况安全处置7项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检查重点。聚焦爆炸等高风险区域。试生产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严格控制现场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聚焦夏季安全风险。重点检查受雷暴、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转换频繁的影响,提前全面检查并落实监测、监控、通风、防晒、降温、调温等措施情况。聚焦企业开停车增多风险。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停车方案,是否严格按照停车方案执行,关键步骤是否有专人负责确认,是否按停工规程将工艺管道、塔、容器等设备内部有毒害等介质进行吹扫、清洗、置换,是否对残留在罐、反应釜等设备内的有毒害、易燃等物质按规定时间通风后采样分析至合格。停车期间,查看企业是否安排专人值守,是否开展巡查检查等。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风险。重点检查特殊作业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开展现场风险辨识,是否全程监护,是否配备完好可靠的应急救援器材等措施落实情况。聚焦变更管理安全风险。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变更管理程序,对未履行变更手续擅自变更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装置规模、生产储存场所的或装置带病运行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立案处罚。聚焦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重点检查装备设施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和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监测设备是否正常,DCS系统、SIS系统、GDS系统和安全附件等是否完好投用。聚焦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对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聚焦化工企业生产运行阶段的装置开停车、非计划检维修、操作参数异常、非正常操作或设备设施故障及其他存在能量意外释放风险的情况。重点排查精细化工、硝酸铵、合成氨和过氧化氢4类生产企业在典型异常工况下的安全处置情况。

(二)粉尘涉爆领域检查重点。聚焦采用湿式除尘系统的铝镁等金属粉尘企业,重点排查湿法除尘系统是否持续正常供水;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的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运行;作业场所和除尘器本体是否通风良好;是否及时规范清理沉淀的粉尘泥浆。聚焦采用干式除尘系统的铝镁等金属粉尘企业,重点排查除尘系统是否采用负压除尘方式;是否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水、防潮措施。聚焦其他可燃性粉尘企业,重点排查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是否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是否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严重。

(三)消防领域检查重点。重点排查学校、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气、用油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规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充电情况;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消防救援窗口是否存在无明显标识或被遮挡等情况;防火分隔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四)交通领域检查重点。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点排查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企业驾驶人资质、年审、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警示标志等配备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查看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应急演练和车辆安全例检巡查日志,检查了车辆GPS定位系统是否有效使用及运行轨迹是否实行实时动态监控。

(五)城市建设领域检查重点。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领域。聚焦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个方面,对燃气安全实行全链条管理,突出抓好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工程等环节的隐患排查。聚焦燃气场站、管网及设施设备,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分级分类治理。聚焦应急处置,健全应急队伍,强化培训,配齐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六)烟花爆竹领域检查重点。聚焦批发环节。重点检查批发批发企业是否经营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是否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是否落实产品流向制度。聚焦零售环节。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和向个人出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违规行为。聚焦运输环节。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悬挂或者安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聚焦产品质量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不符合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和“假大空”等产品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聚焦燃放环节。重点检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按照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实施燃放。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是否按职责分工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准备。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24年5月中旬开始,8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各县(市、区)安委会、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要组织重点抽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相关部门发挥行业监管优势,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排查未经审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作坊、小门店,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督查检查整改阶段(5月16日至8月15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县(市、区)级部门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改正,确保溯源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重大隐患整改逐个销号。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对照工作方案,做好回头看,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市专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在特殊时段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强化责任落实,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扭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

(二)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专委会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统筹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制定工作方案,全方位开展专项行动。县级层面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过筛子”,市级行业监管部门抽查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分别不少于3%、10%。对企业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治本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域性问题,要提请地方政府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分类处置意见。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各地、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执法和考核工作。各地、各专业委员会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消除。推动行刑衔接,加大事故前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高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各县(市、区)、相关成员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和9月1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每月30日前要将《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