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3-22
索引号: 011158671/2023-07478 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3-22
标题: 转发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转发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办,局机关相关科室、宣教中心: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鄂应急办函〔2023〕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省厅《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职责分工。市局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规划财务科统一组织实施,各类项目自评工作由相关科室(单位)负总责,既对本科室(单位)部门预算项目负责,也对归口本科室管理的各类转移支付项目和市本级专项负责。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各用款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市局自然灾害防御科、风险监测和救灾保障科负责收集审核各地上报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自评材料,填报市本级项目资金的附件。规划财务科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评材料,填报市本级项目资金的附件。资料收集审核完成后,各科室统一将资料报规划财务科。

二、关于自评材料上报。此次绩效自评材料需将excel格式《自评表》、word格式《绩效自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电子版以及关键性支撑材料一起分别发送市局相关科室。截止时间:3月17日18点前完成上报。规划财务科联系人:刘蔚敏,电话15997231377,邮箱:2258124790@qq.com;指挥中心联系人:邓峰,电话13697105570,邮箱:1063822536@qq.com;救灾保障科联系人:陈海龙,电话1554975082,邮箱:835688079@qq.com。

三、各地、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应分项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绩效评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一年度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在本年度不可重复出现。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单位统一列入年底综合目标考核结果。

附件:鄂应急办函〔2023〕14号及附件


       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鄂应急办函〔2023〕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