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6-05
索引号: 011158671/2026-22027 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6-05
标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文号: 无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被处罚单位: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保康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志焕

违法事实: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刘亚军处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