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襄阳高鹏矿业有限公司)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4-28
索引号: 011158671/2026-22026 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4-28
标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襄阳高鹏矿业有限公司)
文号: 无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被处罚单位:襄阳高鹏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巍

违法事实:襄阳高鹏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对原有临时排土堆场进行挖掘施工的违法行为。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襄阳高鹏矿业有限公司给予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公司总经理周巍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