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余家湖保康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段志波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湖北盛宇源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