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襄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襄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襄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来自: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12-05

关于《襄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襄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襄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襄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3年4月24日,我局牵头修订了《襄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襄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襄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襄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向各地、各部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襄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共收到反馈意见11条,全部采纳;《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通过协调沟通均达成一致意见,全部采纳;《襄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7条采纳,1条不采纳;《襄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全部采纳;《襄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全部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襄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1.文件4.6信息发布中“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其应急指挥部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应在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根据已经印发的《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省委宣传部印发的相关要求,重大事件发生后,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议保持一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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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议规范相关表述,将附件2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职责中市委编办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领域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的意见”。修改为“负责按程序研究办理安全生产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主要理由是:根据《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襄办文[2019]29号),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拟订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后续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委编办按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做好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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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附件2“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其中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能源、煤炭、电力、油、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建议修改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采纳

4

将市国资委职责“参与中央、省属及市属出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督促中央、省属出资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修改为“参与市属出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出资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资委对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不属于市国资委监督管理范围,建议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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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议明确我局“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治工作”中“相关法治工作”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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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议将附件中有关市财政局职责建议修改为:“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负责市本级安全生产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监管,并实施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县(市、区)财政部门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支出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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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议将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环境损坏评估工作,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环境应急处置方案。”修改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环境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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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局的职责修改为:督促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设施建设和比赛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主办或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采纳

9

一、第19页“4.5.5医疗卫生救助”中:“提供特种药品和装备进行支援”建议修改为“提供专业药品和设备进行支援”:“根据情况进行现场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和医疗保障工作”建议修改为“根据情况进行现场防疫、相关人员心理疏导和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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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4.5.8现场监测与评估(第20页)原文:

(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修改:因风向属于气象资料一部分,故建议将“风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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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修改建议

建议删除“附件1”中“配合做好事故现场洗消工作”;将“附件3”“附件4”中我委使用规范化简称“市城管执法委”,且与“附件1”中称谓保持一致。

二、修改理由

事故现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支撑作用,城管部门应该在调查结束后介入开展洗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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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第29页附件1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中“组织落实市级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建议删除,市发改委无相关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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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30页“五、通讯保障组”中提出“由市经信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省无委办襄阳市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建议将“省无委办襄阳市管理处”修改为“省无线电监测中心襄阳市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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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建议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中市公安局单位职责修改为:负责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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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议将附件中有关市财政局职责建议修改为:“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省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负责市本级森林防灭火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监管,并实施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县(市、区)财政部门保障森林防灭火资金支出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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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1.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根据《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负责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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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3.3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程序:“各级森防办视情按顺序逐级上报……”修改为“县森防办视情按顺序逐级上报”;“如遇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市森防办,同时报告本级森防办。”该句表达意思有冲突。

采纳

7

6.3.1Ⅳ级响应,(2)响应措施,②“督促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森防指及时按程序调动辖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修改为“②督促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森防指相关负责同志亲赴一线指挥,调动辖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市森防办视情况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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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涉及我局的职责修改为:督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指导A级旅游景区修复景区内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督导A级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森林防灭火宣传;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游客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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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负责受灾地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职责是属于地方政府职责,我台只负责无线发射的机站抢修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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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5.4.3响应措施第(4)条表述不够准确。建议将“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修改为“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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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4“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职责”中有关市财政局职责建议修改为:“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争取中央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负责市本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监管,并实施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县(市、区)财政对自然灾害救助的资金安排和支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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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主要由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总站襄阳站承担,且我局与其无隶属关系。因此建议将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总站襄阳站纳入指挥部成员单位。

未采纳理由: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主要承当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和救援,与自然灾害救助关联不大。

4

建议将住建局工作职能“负责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重点制定道路、水、电、气等防灾保障基础设施,指挥中心、医院、重大危险源、大型疏散场所等重点安置点,以及避难场所等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移除。理由:负责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非住建局职能。

采纳

5

建议:“附件3:市减灾委工作组及职责”中,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组织力量紧急运输抢险救灾人员、抢险救灾装备设备、生活救灾物资;及时抢修受灾地区损毁道路,确保主要道路通畅;对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畅通。”

修改为:“组织力量紧急运输抢险救灾人员、抢险救灾装备设备、生活救灾物资;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受灾地区损毁道路,确保主要道路通畅;对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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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4: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职责(第43页)“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物资储运销售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跨地区的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动用国家储备商品稳定市场。”

建议修改为“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商务局不是物资储运销售单位主管部门,也无此职责,更无权限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采纳

7

第38页附件3中“七、卫生防疫组”:“向受灾地区紧急调拨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建议修改为“组织协调向受灾地区紧急调拨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采纳

8

第8附则,8.1术语解释,第一条自然灾害:(第28页)原文: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

修改: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气象灾害指:暴雨(雪)、干旱、大雾、霾、雷电、大风、低温、高温、冰雹、霜冻、寒潮和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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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5.2.6基础设施抢修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议调整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就交通工作方面,市发改委(市铁路办)职能是推进项目纳入规划及前期工作,协调在建重大铁路、机场项目重难点问题,非行业主管部门,不具有行业主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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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建议将预案中第5页“3.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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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预案中第18页“附件1地质灾害分级标准”中地质灾害分级标准与《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规程(试行)》(鄂土资办文〔2017〕30号)表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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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预案中第20页“附件2术语解释”个别术语解释有误。如地面塌陷解释应为:地表岩体或者土体,在自然作用或者人为活动影响下陷落,在地面形成凹陷、坑洞或裂缝的过程和现象。可分为岩溶地面塌陷和采空地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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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议将附件5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所辖领域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修改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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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涉及我局的职责修改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周边(周边影响景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负责所辖行业从业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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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等储备、调拨供应”,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药品、医疗器械分医院、流通销售企业、工业生产企业三个来源,分别由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来组织协调相关供应工作,因此,建议市经信局职责修改为“负责协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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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办作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一,工作职责表述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联系,协助做好在襄外籍人士疏散、安置工作”。

建议调整为:“在上级外事部门的指导下,与外国驻华使领馆联系,协助做好在襄外籍人士疏散、安置工作”。

请将我办所留联系方式修改为35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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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襄阳市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将襄阳市下辖的各主城区统一纳入此应急预案的调整范围,不再另行编制《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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